关于在连江县丹阳镇范围开展信用承诺活动的通知
来源:信用连江 发布时间:2020-08-21 16:56
各村(居)、镇直单位、辖区企业,全镇干部职工:
根据《关于开展行业内信用承诺的通知》(连发改信用〔2019〕23号)文件要求,为加强我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提升我镇信用监测水平,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。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决定,在全镇范围开展信用承诺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对象
各村(居)两委干部、镇直单位干部职工、辖区企业,镇政府干部职工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
三、具体实施步骤
(一)广泛宣传。镇信用办积极宣传信用承诺书的主要内容、意义和必要性。统一制定岗位履职尽责承诺书、诚信经营信用承诺书(详见附件)。
(二)签订承诺书。镇信用办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签订岗位履职尽责承诺书;各村(居)组织两委干部签订承诺书;镇直单位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;辖区内企业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(三)报送时间。2020年1月16日前报镇信用办进行归档管理。
(四)公示。镇信用办将各单位签订的信用承诺书上传至“信用福州”网站进行公示。
(五)结果运用。建立干部诚信档案,将干部信用记录作为考核、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诚信承诺书(个人)
2、诚信承诺书(企业)
附件1: 诚信承诺书 一、认真学习廉洁从业及本岗位业务知识,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,提高业务能力,自觉做到爱岗敬业。 二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。 三、严格遵守单位、本岗位有关的规章制度。 四、严格履行本岗位职责,不利用岗位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损害单位利益。 五、不滥用岗位职权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的,按照规定管理好本部门的公共财物,防止资产浪费、流失。 六、不滥用岗位职权违规、违纪操作:坚决抵制商业贿赂,不接受群众的吃请、不接受群众的财物、不在执行公务中借机向群众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。 七、不借出差、考察、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等高消费娱乐活动,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,不参加赌博等活动,不违反社会公德。 八、发生违规、违纪、违法行为,服从组织乃至纪委监委、司法机关处理。 九、本《信用承诺书》同意向社会公开。 承诺人: 单 位: 年 月 日 附件2: 信用承诺书 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加强企业诚信自律,逐步建立企业诚信经营长效机制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,我单位公开向社会承诺: 一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,依法经营,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,不违背社会公德。 二、遵循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竞争原则,不搞不正当竞争,严格履行承诺,信守合同。 三、加强企业管理,做好教育培训工作,培育诚信经营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。 四、依法纳税,自觉参加各类公益活动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。 五、自愿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。 六、本《信用承诺书》同意向社会公开。 法定代表人: 单位(盖章):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