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政策

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

来源:信用福州  发布时间:2019-08-07 11:20

各局各科室、区运管所、区地方海事处、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、局各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及局属企业:

为贯彻落实《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(2016-2020年》(榕政综〔2016〕176号)、《福州市关于落实社会信用建设规划 提升城市信用水平的工作方案》(榕政办〔2016〕261号)、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》(长政办〔2017〕89号)精神,结合我本单位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按照国务院、福建省、市、长乐区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要求,以完善“守信激励,失信惩戒”机制为重点,将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社会管理、政务公开等工作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,推进交通运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不断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、企业深化改革等方面要求。

二、工作原则

坚持“总体规划,分步实施;平台支撑,强化应用;突出重点,先行先试;制度引导,规范发展”的工作原则,积极推动“信用长乐”建设。

(一)总体规划,分步实施。根据区委和区府统一部署,结合我局实际,进行总体规划设计,近期与长远相结合,局部与整体相衔接,统筹安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,按照先易后难、分步实施的原则,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步骤,制定针对性政策,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。

(二)平台支撑,强化应用。以长乐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,完善我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,实现信用信息共享。

(三)制度引导,规范发展。充分发挥单位组织引导、社会参与、全民共建模式,逐步建立健全信用法制和标准体系,加强信用信息管理,探索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技术标准、信用报告标准和信用分类管理标准,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,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信息主体权益。逐步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的专业化、标准化,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健康发展。

三、工作目标

2018年,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的社会信用信息实现交换共享,交通运输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建成,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信用承诺公示制度的建立和落实;到2020年,交通运输系统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全面发挥作用。

四、成立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

为加快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提高机关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,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,经研究,决定成立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,小组名单如下:

 长:董春雷(局党组书记、局长)

副组长:陈国栋(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)

    张端豪(局党组成员、区运管所所长)

    李乡承(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)

    陈敏强(区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副书记、执法大队

教导员)

 员:马梅祥(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)

    郑建智(局计划建设科负责人)

    石建民(区农村公路养护所负责人)

    许韵彬(区运输管理所副所长)

    曹金秋(局安监科负责人、区运输管理所副所长)

    刘 珊(区地方海事处负责人)

    张建富(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)

    林 忠(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)

    陈  铖(局办公室负责人)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马梅祥(兼),经办:吴旭辉,具体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。

五、工作任务

(一)推进政务信息公开。坚持依法行政,健全和完善决策程序,发布权利清单,规范执法行为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、履行职责,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。完善部门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,提高部门公信力,将部门诚信建设列入机关工作作风评议的重要内容。

(二)构建信用信息运用机制。在开展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、政府采购项目等行政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。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,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信息,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。

(三)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服务工作。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工作要求,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职能,提高行政执行力和行政效率。建立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制度,力求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、有章可循、公开透明。调整规范长乐区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,做到相关申请事项,申请材料、办事流程相一致。

(四)依法查处违反法制法规行为。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、程序时限等信息,依法查处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、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、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等违反法制法规行为,将涉及交通运输违法信息纳入福州市信用信息指导目录,并按时报送信用信息数据。

(五)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“双公示”。根据“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及时梳理归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,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它组织查询查看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

(六)规范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。根据《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》,加快交通建设市场信用分类管理、信用评价等配套制定,为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提供依据。初步建立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基本信息库,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。

六、保障措施

(一)明确工作职责。运输管理科负责牵头落实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,配合市信用办等政府职能部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,确定具体的工作人员并报送运输科,结合本地的实际,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,扎实推进。

(二)建立信用管理考核制度。办公室将信用管理工作纳入到年度考核内容,对信用信息采集、报送的及时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,信用惩戒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
(三)加强舆论宣传。以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重点,通过部门网站、手机微信、LED等方式,组织开展不同层面、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多彩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和培养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意识,倡导树立信用理念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

201812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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